各部门、单位:
按照《关于落实学校集团办学一体化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》(粤外艺职院〔2021〕441号)要求,为统筹做好各校区办公场地安排工作,请各部门、单位结合工作需要报送在各校区行政办公场地的需求信息,填写行政办公用房需求信息表(详见附件),经部门、单位主要负责人、分管学校领导审核签字后加盖公章,于2021年12月10日12:00前报送至党政办公室综合科(五山校区行政楼701室),联系人:钟爱青(020-38457353)。
特此通知。
附件:行政办公用房需求信息表
党政办公室
2021年12月7日